Petla UG (haftungsbeschränkt) 通用条款

本文为礼貌性翻译。德语版本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关于使用 Petla 平台

最后更新:2026年3月19日

§ 1 适用范围和标的

1.1 本通用条款(以下简称"GTC")适用于 Petla UG (haftungsbeschränkt)(地址:Brühler Straße 183 50968 Köln,注册于 Amtsgericht Köln 商业登记处,编号 HRB 116243,以下简称"Petla"或"供应商")与客户(以下简称"客户")之间关于使用 Petla 平台的所有合同。

1.2 Petla 平台是面向兽医诊所的基于云的软件即服务 (SaaS) 解决方案。特别包括:

  • (i) 兽医诊所在线预约
  • (ii) 兽医搜索(诊所面向新客户的可见性)
  • (iii) 移动兽医路线规划
  • (iv) 用于管理预约和客户的诊所仪表板
  • (v) 数字新客户登记表
  • (vi) 自动电子邮件通知(预约确认、提醒、取消)

此外,Petla 可选提供视频问诊服务 (video.petla.app)。视频问诊服务的使用可另行约定,并受单独条款约束。

1.3 本 GTC 仅面向《德国民法典》第14条意义上的经营者。不面向《德国民法典》第13条意义上的消费者使用。

1.4 客户的偏离、冲突或补充性条款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除非 Petla 以书面形式明确同意其适用。

§ 2 定义

  • 平台: 在 petla.app 上可访问的 SaaS 应用程序,包括所有功能、更新和扩展。
  • 客户: 与 Petla 签订合同的兽医诊所、兽医医院或其他兽医机构。
  • 用户: 代表客户获得平台访问权限的自然人(如兽医、诊所工作人员)。
  • 兽医日历(席位): 兽医专业人员的个人访问权限,拥有独立的预约日历、可用性设置和路线规划。
  • 终端客户: 通过平台与客户预约的宠物主人。
  • 试用阶段: 在正式付费义务开始之前的合同约定的免费试用期。

§ 3 合同订立

3.1 合同通过客户在 Petla 结账页面注册而成立。客户提交注册并确认本 GTC,即构成签订使用协议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

3.2 Petla 通过激活客户访问权限或发送确认电子邮件来接受要约。

3.3 客户保证注册时提供的数据完整、准确。任何变更须立即通知 Petla。

§ 4 服务范围

4.1 Petla 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当前版本的平台。功能范围由 petla.app 上的当前服务说明确定。

4.2 基础套餐包含一个兽医日历。可根据第6条支付额外费用添加更多兽医日历。

4.3 Petla 有权随时进一步开发平台并扩展功能范围。限制已合同约定的重要功能需经客户同意。

4.4 Petla 主要使用位于欧盟境内的数据中心提供服务。有关数据处理和任何第三国传输的详情见数据处理协议(第11条)。

§ 5 可用性

5.1 Petla 力求平台年均可用性达到 99.5%。以下情况不在此列:

  • (i) 计划维护窗口,Petla 将尽可能提前通知客户;
  • (ii) Petla 无法控制的中断(不可抗力、第三方故障、互联网中断)。

5.2 如出于维护或安全措施的需要,Petla 有权临时将平台下线。Petla 将尽可能在非高峰时段安排此类措施。

§ 6 费用和付款条件

6.1 费用基于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服务范围。

6.2 当前价格详见价格概览 petla.app/tierarzt/preise. 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价格适用于约定的合同期限。

6.3 付款以 SEPA 银行划拨方式按月预付。客户在注册过程中授予 Petla SEPA 银行划拨授权。

6.4 发票以电子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客户。客户明确同意电子发票。

6.5 如客户在发票日期起三十 (30) 天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接受发票。异议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info@petla.app. 客户不得主张任何抵销或其他补偿或扣除机制,也不得扣留合同项下应付给 Petla 的任何款项。

6.6 逾期付款的,自动适用欧洲央行基准利率加九 (9) 个百分点的逾期利息(《德国民法典》第288条第2款)。此外,根据《德国民法典》第288条第5款第1句,适用四十 (40) 欧元的催收费用定额赔偿。如实际催收费用超过该金额,Petla 可另行开具发票。

6.7 任何付款违约均授权 Petla 暂停客户及其用户对平台的订阅和访问权限,直至欠款全部付清。

6.8 Petla 有权每历年在合理范围内调整费用一次,以应对 Petla 成本的当前发展(特别是托管、第三方服务、人员、安全或法律要求)。客户将在新费用生效前至少三十 (30) 天通过电子邮件收到通知。如价格上调超过年费总额的百分之十 (10%),客户有权在价格上调生效之日终止合同。

§ 7 试用阶段

7.1 Petla 可以向客户提供最长六 (6) 个月的免费试用阶段。在试用阶段,客户可以使用平台的全部功能。

7.2 试用阶段届满后,合同自动转为第6条项下的付费订阅,除非客户在试用阶段届满前终止合同。

7.3 试用阶段内可随时无通知期终止,于试用阶段结束时生效。

§ 8 合同期限和终止

8.1 最短期限: 合同的最短期限为十二 (12) 个月,自试用阶段结束时起算,如未约定试用阶段,则自合同成立时起算。

8.2 自动续约: 最短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续约连续的十二 (12) 个月期限,除非及时终止。

8.3 通知期限: 可在相应合同期限结束前三 (3) 个月通知终止。

8.4 形式: 终止须以书面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petla.app 即可)。

8.5 特殊终止: 双方因正当理由的特殊终止权不受影响。正当理由特别包括以下情况:

  • (i) 另一方在收到正式通知和合理宽限期后仍实质性违反合同义务;
  • (ii) 对另一方的资产开始破产程序或因资产不足而被驳回;
  • (iii) 客户多次违反本 GTC 的重要条款,且此前采取的较轻措施(如暂停)未奏效。

8.6 暂停: 在以下情况下,Petla 有权全部或部分暂停客户及其用户对平台的访问:

  • (i) 客户违反合同的重要条款;
  • (ii) 根据第6.8条存在付款违约;
  • (iii) 为保护平台或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或机密性需要立即暂停。

Petla 将立即通知客户暂停原因并提供补救违约的机会,除非出于安全原因不合理。暂停不免除客户的付款义务。

8.7 数据导出: 应客户书面请求(不迟于终止生效后七 (7) 天),Petla 将在十五 (15) 个日历日内以标准化、结构化格式提供客户输入的数据。客户可在数据提供后两 (2) 个月内提取该数据。该期限届满后,Petla 有权删除或匿名化所有客户数据。

8.8 存续条款: 以下条款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费用(第6条)、数据保护(第11条)、责任(第12条)、知识产权(第13条)、保密(第14条)。

§ 9 客户义务

客户承诺:

  • (i) 仅在兽医活动范围内按预期目的使用本平台;
  • (ii) 对其访问凭证保密,如怀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了凭证,须立即通知 Petla;
  • (iii) 确保客户授予平台访问权限的所有用户遵守本 GTC;
  • (iv) 确保平台上存储的诊所数据(营业时间、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并保持更新;
  • (v) 提供使用平台所需的技术条件(特别是稳定的互联网连接和最新的网络浏览器);
  • (vi) 不通过平台传播任何违法内容,并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规;
  • (vii) 在自身隐私政策中向终端客户透明地披露平台的使用情况。

§ 10 使用权

10.1 Petla 授予客户在合同期限内根据本 GTC 使用平台的非排他性、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的权利。

10.2 客户不得全部或部分复制、反编译、逆向工程、修改平台或使其向第三方可用。

10.3 客户授权 Petla 在兽医搜索中公开展示客户输入的诊所数据(名称、地址、服务范围、营业时间)。此权利在合同终止后失效。

10.4 如客户向 Petla 提供关于平台的反馈、建议或错误报告,Petla 可免费且不受限制地使用此反馈来改进平台。不存在实施或补偿的权利。

§ 11 数据保护

11.1 Petla 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和《德国联邦数据保护法》(BDSG) 处理客户和终端客户的个人数据。

11.2 11.2 如 Petla 代表客户处理个人数据,则适用以下地址提供的数据处理协议 (DPA) petla.app/avv. 。该 DPA 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1.3 有关数据处理的更多信息,请参阅隐私政策 petla.app/datenschutz.

11.4 客户独自负责遵守关于其处理的终端客户数据的数据保护法规。这特别包括获取必要的同意和告知终端客户有关数据处理的信息。

§ 12 责任和免责

12.1 对于因 Petla、其法定代表人或履行辅助人的故意或过失违反义务而造成的生命、身体或健康损害,Petla 承担无限责任。

12.2 对于因 Petla、其法定代表人或履行辅助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以及在承担担保的情况下和根据《德国产品责任法》的责任,Petla 进一步承担无限责任。

12.3 在轻微过失违反重大合同义务(基本义务)的情况下,Petla 的责任金额限于合同签订时可预见的、通常发生的损害,但无论如何不超过相关订阅十二 (12) 个月费用的金额。重大合同义务是指其履行对于合同正常执行至关重要的、客户可以经常信赖其得到遵守的义务。

12.4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排除 Petla 的责任。

12.5 Petla 不对终端客户输入的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或时效性负责,也不对客户与终端客户之间的预约达成负责。如客户与终端客户之间发生争议,Petla 不承担任何责任。

12.6 Petla 不是兽医服务的提供者,仅作为技术服务商。兽医医疗的实施——包括通过视频进行的远程咨询——由客户独自负责。Petla 不对通过平台发起或进行的兽医咨询或治疗的准确性、质量或效果承担任何责任。

12.7 减损义务: 双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减轻因合同不履行而产生的损害。如一方未能这样做,则只能向另一方索赔其无法避免的损害。

12.8 免责条款: 客户应就以下与第三方(包括终端客户)的所有索赔、诉讼或损害赔偿请求,对 Petla、其员工和代表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i) 客户或其用户对平台的违法或违约使用;(ii) 客户输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iii) 客户提供的内容侵犯第三方权利。如客户证明 Petla 本身至少以过失行为导致了损害,则此免责义务不适用。

§ 13 知识产权

13.1 平台的所有权利,包括源代码、设计、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均归 Petla 所有。

13.2 本 GTC 的任何条款均不得被解释为知识产权的转让。

§ 14 保密

14.1 双方承诺对在合同前、合同中和合同后关系中获得的另一方的所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仅用于合同履行之目的。

14.2 各方承诺:(i) 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以维护信息的保密性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ii) 至少给予另一方保密信息与自身保密信息同等的保护水平;(iii) 仅向基于知晓需要而需要访问此类信息的员工、顾问或服务提供商披露保密信息。

14.3 此义务不适用于以下信息:(i) 公开已知或变为公开已知的信息(非因违反本条款);(ii) 由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iii) 从无保密义务的经授权第三方获得的信息;(iv) 因法律或监管要求必须披露的信息。

14.4 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五 (5) 年。

§ 15 GTC 的修改

15.1 Petla 有权在修改生效前六 (6) 周通知后修改本 GTC。修改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客户。

15.2 客户可在通知期限内对修改提出异议。如客户在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 GTC。

15.3 如客户提出异议,Petla 有权在修改后的 GTC 生效之日正常终止合同。

§ 16 不可抗力

16.1 如因德国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导致履行受阻,双方在此范围内和期间内免除合同义务。受影响方须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事件的发生和预计持续时间。

16.2 双方应尽力将事件的后果减至最小。

16.3 如任一方因不可抗力连续超过三十 (30) 天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任一方可以书面形式立即终止合同,无需支付任何赔偿。

§ 17 视频问诊特别条款 (video.petla.app)

本节额外适用于使用可选视频问诊服务的客户。

17.1 服务范围和中介角色: Petla 为视频问诊提供技术基础设施,包括视频连接、预约安排、支付处理和电子邮件/短信通知。Petla 仅作为技术中介。诊疗合同仅在客户和终端客户之间签订;Petla 不是其当事方。Petla 不对任何医疗效果或特定咨询结果承担责任。Petla 不录制视频通话。

17.2 费用和支付处理: 客户按预约类型设定价格。通过支付处理商 Stripe(信用卡,含 3D Secure)以欧元向终端客户收费。Petla 代表客户向终端客户收取费用并将报酬转给客户。免费预约也是可能的。客户使用视频问诊服务的费用详见价格概览 petla.app/tierarzt/preise.

17.3 预约和确认: 终端客户通过客户的预约页面预约。收到付款后,预约将转发给客户。客户确认预约后,方可建立视频通话并通过电子邮件向终端客户发送链接。默认最短提前时间为24小时,最长可提前预约90天;均可由客户配置。

17.4 视频问诊客户义务: 除一般义务(第9条)外,客户在使用视频问诊时还承诺:

  • (i) 及时确认或拒绝收到的预约请求;
  • (ii) 准时参加视频通话;
  • (iii) 具备合适的技术设备(摄像头、麦克风、稳定的互联网连接)并在安静、符合隐私要求的环境中进行预约;
  • (iv) 独立评估远程咨询在具体情况下是否足够,或是否需要现场就诊;
  • (v) 在适当情况下准备咨询摘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终端客户;
  • (vi) 独立履行适用的职业记录义务。

17.5 取消和退款: 终端客户可通过平台取消已预约的预约。客户可通过仪表板取消预约。退款由客户通过仪表板经 Petla 申请并通过 Stripe 处理。Petla 不做独立的退款决定;退款政策由客户在适用法律框架内负责。

17.6 未到场: Petla 自动检查视频通话是否进行(至少两名参与者至少一分钟)。如终端客户或客户未到场,预约将相应标记。未到场的退款不自动进行;客户独立决定后续处理。

17.7 文件上传: 终端客户可在预约过程中上传文件(如照片、医疗报告)。允许的格式为 JPEG、PNG、HEIC 和 PDF。最多可上传五个文件,每个文件不超过 10 MB,总计不超过 25 MB。上传的文件在预约完成后自动删除。

17.8 技术说明: 视频问诊需要一个支持摄像头和麦克风的最新网络浏览器以及稳定的互联网连接。Petla 不能保证视频连接的不间断可用性。如在通话过程中出现 Petla 不可归责的技术问题,不自动享有重新进行或退款的权利。

§ 18 最终条款

18.1 本合同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法律管辖,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18.2 友好解决争议: 在提起法律诉讼之前,双方应在任一方发出书面请求后六十 (60) 个日历日内善意地努力达成争议的友好解决。

18.3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本合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争议的管辖地为 Köln。

18.4 如本 GTC 的任何条款全部或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双方应努力以最能体现无效条款经济目的的有效条款替代。

18.5 一方未援引合同的一项或多项条款,不构成放弃日后援引该等条款的权利。

18.6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修改和补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18.7 Petla 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或转移给第三方。客户仅在获得 Petla 事先书面同意后方可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8.8 客户确认其以《德国民法典》第14条意义上的经营者身份使用本平台,不受德国消费者保护法的保护。

Petla UG (haftungsbeschränkt)

Brühler Straße 183 50968 Köln

执行董事: Niklas Kellerwessel, Céline Birkl

商业登记: Amtsgericht Köln, HRB 116243